百年人寿黑龙江电销中心因隐瞒保险内容,欺骗投保人遭处罚
发布日期: 2020-05-29 14:01:11 来源: 中国经济网
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黑银保监罚决字〔2020〕20号)显示,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电话销售中心存在两宗违法违规行为:在电话销售中隐瞒保险条款重要内容;欺骗投保人。焦明晓对以上行为负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黑龙江银保监局给予百年人寿黑龙江电销中心罚款合计55万元;对焦明晓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合计9万元。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2014年1月,证监会网站公布了《关于焦明晓任职资格的批复》,中国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核准其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电话销售中心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官网显示,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3日正式开业,总部选址大连,是东北地区首家中资寿险法人机构。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1.55%。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违反本法规定,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
(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