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仙炖与佳明佳“互撕”,燕窝代工行业路难走
发布日期: 2020-06-16 14:59:41 来源: 北京商报

6月15日,就佳明佳(北京)绿色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明佳”)发表声明称小仙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仙炖”)长期冒用佳明佳生产资质一事,小仙炖回应称,该文章所述内容严重失实,小仙炖与佳明佳存在委托生产合作关系。目前,小仙炖已起诉佳明佳及其控股股东侵权,案件正在审理中。业内人士认为,燕窝行业普遍存在委托生产关系,这有利于企业初期快速发展,但也会因难以把控的因素造成双方矛盾,进而影响品牌发展。

各执一词

6月15日,小仙炖的一纸声明将佳明佳带到了大众视线里。小仙炖在《关于佳明佳(北京)绿色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发表不实文章损害我公司商誉的声明》中称,小仙炖与佳明佳签署了正式委托生产加工合同,合同期限为2016年12月1日-2019年11月30日。小仙炖与佳明佳存在委托生产加工合作关系,并向佳明佳按约支付了加工费用。佳明佳也对外发布了在北京市食品安全标准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以小仙炖公司为委托生产单位的燕窝食品企业标准。

该事件源于6月12日佳明佳的一份声明。佳明佳在声明中称,公司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曾以生产环卫餐为主要业务。因环卫餐项目停滞,佳明佳自2016年起停业至今。小仙炖公然使用佳明佳名称及食品生产许可证信息,以“委托声明人加工”的名义大肆销售小仙炖品牌鲜炖燕窝。

小仙炖方面则表示,按照双方约定,小仙炖协助佳明佳办理了燕窝食品生产资质,获得了生产燕窝食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仙炖一直是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主管部门监督下合规生产的,并通过了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等相关检验机构的质量检验。

但佳明佳对外称,“小仙炖”燕窝产品均是小仙炖的母公司榕树堂公司和小仙炖公司自行生产的,非委托生产。佳明佳认为小仙炖是长期冒用佳明佳的生产资质,并指出小仙炖工厂的网页配图是一张经过PS处理的照片,该照片是在佳明佳厂房上PS了“小仙炖”三个字。

就双方产生纠纷的具体原因,北京商报记者采访了佳明佳,但截至发稿,佳明佳方面并未给予回复。

小仙炖方面回复北京商报记者称,双方产生纠纷的原因是佳明佳股东发生变更,佳明佳新股东对于公司经营理念等意见无法达成一致。

早有摩擦

值得关注的是,小仙炖与佳明佳之间早有摩擦。

据媒体报道,2019年4月,佳明佳就曾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小仙炖提起诉讼,要求小仙炖及其母公司停止生产、赔偿损失,截至目前,此案件还在审理之中。

北京商报记者查询天眼查看到,2019年11月,小仙炖以原告身份起诉佳明佳侵权责任纠纷。而此后不到一个月,佳明佳则起诉小仙炖存在不正当竞争纠纷。

“一家良性发展的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求发展,本身需要付出极大的精力与努力,也需要各方的帮助与监督。小仙炖将第一时间拿出证据消除误会,而对于恶意诽谤的企业或个人,小仙炖也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小仙炖相关负责人回复北京商报记者称。

天眼查显示,佳明佳成立于2012年,主要从事食品技术开发,普通货运,生产豆制品、罐头。佳明佳共有两位股东,大股东为洪筵,持股68.75%;二股东为朱庆军,持股为31.25%,朱庆军为佳明佳法人。

小仙炖对外表示,对于佳明佳多次散布与小仙炖不存在委托生产合作关系、小仙炖冒用佳明佳生产许可资质的言论,小仙炖已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对佳明佳及其控股股东提起侵权责任之诉,追究佳明佳及其控股股东的侵权责任,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在双方已经接受委托合同的背景下,还因委托生产问题产生纠纷,说明这种方式存在很大隐患。”战略定位专家、九德定位咨询公司创始人徐雄俊说。

行业之忧

业内普遍认为,小仙炖与佳明佳的纠纷也折射出燕窝行业委托生产的问题。

事实上,由于燕窝行业企业分散、规模小,委托生产是很普遍的一种方式。委托生产是指品牌委托方不直接生产产品,而是利用自己掌握的核心技术负责设计和开发新产品、控制销售渠道,具体的加工任务通过合同订购的方式委托同类产品的其他厂家生产,并贴上自己的品牌商标。

数据显示,2018年,国内燕窝加工企业仅有32家,但进口商达587家、经销商为4642家,仅天猫平台上搜素“燕窝”,品牌就达200多个,远超加工企业数量,大部分品牌均为委托生产。

2014年,小仙炖成立之初并未建设自己的工厂,通过委托方式进行生产,该工厂位于北京顺义。据小仙炖相关负责人介绍,小仙炖委托生产的方式是自行研发生产工艺,并购买生产设备,但双方签署了委托生产的合同。不过,小仙炖2018年与佳明佳发生纠纷。2019年,小仙炖将工厂搬至现在的河北廊坊,自行生产。

此外,燕之初公开表示提供燕窝产业基于品牌和产品的系统化解决方案,为多达500家燕窝品牌代工生产。而大洲新燕官网信息显示,汉宫燕即食燕窝、安嘉人即食鱼胶、艾尚燕鲜炖燕窝等产品,都是通过大洲新燕代工生产的品牌。

营销战略管理专家沈博元认为,因委托方可避免重复性建设与资源浪费,而受托方可缓解生产资源闲置,从而提高食品生产行业经济效益的委托生产具有积极意义。

不过,在徐雄俊看来,虽然行业都在通过委托生产的方式生产,但企业与委托方很可能因利益问题产生纠纷,制约品牌商发展。企业如果持续发展则需要自建工厂,保证产品的稳定性和品牌的可持续发展力。